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104年警察特考應考科目修正說明!!!

104年警察特考應考科目修正說明
【原文轉自:考選部 / 考選部】 更新日期: 2014/12/24 下午 04:05:50
考選部考政焦點快報:有關外界對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之意見,考選部說明如下:

一、法規修正現況
雙軌制實施以來,屢有應考人反映警察特考應試科目欠缺警察執勤之基礎核心知能且過於偏重實務;本部為回應應考人意見,爰檢視警大各系所必修課程,考量職能內涵必要性,除消防警察人員類別增加「行政法」科目外,各類別應試科目均增加「刑事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行政法」科目。列考範圍將另訂命題大綱,著重於與警察核心職能相關之行政法與刑事法為命題範圍;另應試科目內容重疊性過高之類別亦加以檢討修正。該應試科目修正草案正進行法規草案預告中(12月20日起至26日止)。
二、應試科目修正草案係與用人機關、學校開會研商之結果
為對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進行檢討,本部於103年11月14日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等機關學校進行研商,會中與會機關學校代表對本部所提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草案,均表支持同意。


三、應試科目修正係屬近程改進方案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將採漸進穩定進行改革,警察特考應試科目修正案係為回應外界建議所擬近程改進方案,未來本部仍將持續聽取外界建言、參考考試委員考察日、韓警察考試制度報告及其它先進國家警察考試制度,並邀集跨領域公共行政、法律學者專家進行會議研商改革共識,研擬中長程改革方向。


四、預定105年施行104年警察特考預定3月10日起至19日報名,6月13日至15日舉行考試,因考試舉辦在即,為避免影響應考人考試之準備,且應試科目修正通過後,本部尚需進行命題大綱修正及題庫建置等相關配套措施,為求周妥,
新修正應試科目預定105年施行。



※警察考試介紹

一、警特三等成績計算
1.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5科;共同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2.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之外語口試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警特三等/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普通科目
警特三等◎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專業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50%、◎專業英文:申論25%、測驗25%)
類科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4.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5.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外事警察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外事警察學
4.國際警察合作與跨國(境)犯罪防制
5.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刑事警察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犯罪偵查學
4.偵查法學
◎5.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公共安全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情報學
4.國家安全情報法制
5.國土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犯罪防治(預防組)◎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4.犯罪分析
5.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消防警察人員◎1.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3.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4.消防安全設備
5.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
交通警察(交通組)◎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交通警察學(包括交通行政與組織、交通法規與執法、交通事故處理與偵查、交通安全策略與宣導)
4.交通統計與分析
5.交通工程與管制
交通警察(電訊組)◎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電路學
4.通訊系統
5.通訊犯罪偵查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電腦犯罪偵查
4.警政資訊管理與應用
5.數位鑑識執法
刑事鑑識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犯罪偵查
3.刑事化學
4.物理鑑識
5.刑事生物
國境警察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國境執法
4.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
5.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水上警察人員◎1.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水上警察學
4.國際海洋法
5.海上犯罪偵查法學
警察法制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4.警察法制作業
5.偵查法學與刑事司法作業
行政管理人員◎1.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2.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3.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
4.警察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
5.警察人事行政與法制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二、警特四等成績計算
1.分共同科目與專業科目。共同科目計2科,專業科目計4科,6科成績平均計算。 
2.本項考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警特四等/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普通科目
警特四等◎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
類科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人員◎1.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3.警察勤務概要
※4.犯罪偵查概要
消防警察人員◎1.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2.消防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3.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
4.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交通警察人員◎1.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3.交通警察法規概要(包括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
※4.犯罪偵查概要
水上警察(輪機組)※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3.輪機學概要
4.國際海洋法概要
水上警察(航海組)※1.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2.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3.航海學概要
4.國際海洋法概要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警察考試推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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