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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研讀之道無他,惟勤翻法條、與反覆練習而已矣。而不論是國家考試或教師甄試,法規之命題原則除了重要法條之外,就是以新近異動法令為主。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底,重要教育法規命令增修頗多,其中重要者如教育基本法之教育預算編列之比率、教師待遇條例之公布、教師請假規則之大幅異動(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高級中等教育法之大幅修訂(關於課程綱要之審議)以及諸多新增修之教育行政命令等等,編者延續前幾版慣例,最新異動之法令會特別地以字型變化輔以括弧增修之日期。
在條文中亦盡可能地標記曾經出現過考題之類別與年份,以供讀者對該條文之重要性有一直觀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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